根據馮仕文、龍賢潤、吳能福三位同志的辭職申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黔東南州人大常委會人事任免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黔東南州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決定:接受馮仕文同志提出辭去所擔任的黔東南州人民政府州長職務請求,接受龍賢潤同志提出辭去所擔任的黔東南州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委員和黔東南州第十四屆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委員職務請求,接受吳能福同志提出辭去所擔任的黔東南州第十四屆人大選舉任免與代表聯絡委員會委員職務請求。
報黔東南州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