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主動“被詐騙”成“洗錢”幫兇
網(wǎng)上聊天、App下載、網(wǎng)銀操作……一名近80歲高齡的老人熟練掌握這些操作,成了電詐“洗錢”幫兇。
“我知道這個東西就是詐騙,但是我出于好奇心,就是想知道他們具體是怎么行騙的……”近日,80歲高齡的老人林某接到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檢察院的不起訴決定書時說。
林某1945年出生,大學本科學歷。2024年7月,她多次收到陌生人寄來的快遞,內(nèi)含不同種類的小禮品和印有二維碼的文件,文件顯示“掃碼完成任務,即可收到98萬元扶貧款”。林某明知自己收到的是詐騙信息,但強烈的好奇心驅使她掃描了二維碼。
掃碼后,林某加入了一個聊天群,很快就有人聯(lián)系她,并遠程操控其對銀行卡進行“包裝”,美其名曰包裝后扶貧款才能轉入其銀行卡內(nèi)。林某按照指示逐步操作,并被要求錄制了承諾保證不挪用包裝流水資金、積極配合工作的視頻。隨后,上游犯罪分子又指示其將收到的贓款分批次取出,并要求其向指定賬號匯款。截至案發(fā),林某轉移涉案資金共計6.48萬元。
“完成一系列操作后,我明白了他們的目的,就是通過我來洗錢,我也意識到自己成了詐騙團伙的幫兇。”林某后悔不已。
鑒于林某犯罪情節(jié)輕微、未從中獲利,且具有已滿75周歲等從輕、減輕處罰情節(jié),登封市檢察院依法對其作出不起訴決定。
“不起訴不等于不處罰。因林某主動‘被詐騙’造成被害人損失,檢察機關依法啟動行刑反向銜接,將案件移送至行政檢察部門進行處理?!钡欠馐袡z察院副檢察長王朝鋒介紹說,行政檢察部門綜合考慮案情后,依法向公安機關提出給予林某行政處罰的意見。最終,林某被公安機關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處罰款3000元的行政處罰。
“年齡不是違法犯罪的擋箭牌。推進檢察機關行刑反向銜接工作,是構建檢察監(jiān)督和行政執(zhí)法雙向銜接制度的重要一環(huán),也是踐行‘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價值追求的生動實踐。我們通過行刑反向銜接,有效消除追責盲區(qū),切實做好了不起訴的‘后半篇文章’。”王朝鋒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