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實讀者竟成侵權者
數字化時代,網絡文學市場蓬勃發(fā)展,但由于網絡文學作品極易被復制傳播,致使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常常遭受不法侵害。日前,經江蘇省太倉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10萬元;判處被告人盧某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三年,并處罰金2萬元。
27歲的李某是一名軟件測試工程師,也是A平臺發(fā)布的網絡小說的忠實讀者。A平臺采取會員制,讀者只有開通平臺會員,才能閱讀精選小說全文。憑借精選小說反套路、重創(chuàng)新等特點,A平臺吸引了越來越多的讀者。2023年2月,李某發(fā)現網友對閱讀A平臺精選小說的強烈需求后,逐漸動起了歪心思:不少讀者想看小說又不愿意開通會員,是不是可以用“盜文”的方式來賺點錢?于是,李某開始編寫爬取A平臺精選小說的“爬蟲”(從互聯網上抓取數據的自動化程序)腳本。
2023年3月,李某將測試成功的“爬蟲”腳本上傳至某云服務平臺中執(zhí)行,并以此開發(fā)了多個小程序。讀者只需要在小程序內輸入想看的小說鏈接,小程序就會自動爬取網頁鏈接中的小說內容,免費提供給讀者閱讀和下載,爬取過的小說則會自動存放到李某購買的云數據庫中。
李某開發(fā)的小程序無需注冊、充值,那利益從何而來?據李某供述,小程序的用戶超過1000人后,就能開通廣告功能,只要用戶瀏覽小程序內嵌入的廣告,他就能獲得廣告收益。為了獲取更大利益,李某還通過多種網絡社交平臺推廣介紹自己的小程序,進而達到引流的目的。
其間,李某在某網絡社交平臺認識了兼職做小程序推薦的盧某。二人約定,由盧某在網絡平臺上幫助李某引流,李某則提供兩個小程序給盧某運營,并約定抽取盧某30%的廣告收益。
根據A平臺專欄簽約協(xié)議,平臺對精選小說依法享有著作權。2023年7月,A平臺發(fā)現部分小程序可以免費閱讀其平臺小說,遂向公安機關報案。2023年8月,李某、盧某先后被抓獲歸案。到案后,李某、盧某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退出全部違法所得,并下架涉案小程序。
2024年5月,該案被移送至太倉市檢察院審查起訴后,該院著重引導公安機關圍繞小程序和腳本功能、涉案作品數量、涉案作品與著作權人作品同一性比對等方面夯實證據鏈條。經鑒定,涉案作品與A平臺的精選小說具有高度同一性,李某、盧某爬取小說共計3.2萬余篇。在證據鏈完整、犯罪嫌疑人均認罪認罰的基礎上,該院依法建議法院適用簡易程序。法院經審理,于日前作出上述判決。
此外,考慮到著作權人另行提起民事賠償訴訟需耗費大量時間和精力,該院堅持案件辦理與追贓挽損并重,對李某、盧某加強釋法說理,促推二人對A平臺遭受的損失進行賠償。2024年11月,雙方達成和解,A平臺出具刑事諒解書,并表示不再追究二人的民事責任。